| 标题 | 省直公积金是什么意思? |
| 内容 | 律师解析: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各单位、中央单位、部属、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。省公积金可以全省内用,还款时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,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。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在贷款额度有一定差别,一般来说,市公积金可占70%,省公积金则占50%。 法律依据:《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》单位应当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建立单独账户,登记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、提取、变更、转移等情况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,调整时间集中在每年七八两个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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